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71号)和《关于稳步推进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工作的函》(人社专技司函〔2022〕47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数字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助力河北数字强省建设,河北省国际信息技术交流协会作为国家数字技术工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决定组织开展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职业培训,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人社厅发〔2021〕71号)文件精神,2021年至2030年,围绕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化管理、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区块链、集成电路等数字技术技能领域,每年培养培训数字技术技能人员8万人左右,培育壮大高水平数字技术工程师队伍。根据人社部《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国家职业技术技能标准》,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职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初级、中级、高级均设五个职业方向:人工智能芯片产品实现、人工智能平台产品实现、自然语言及语音处理产品实现、计算机视觉产品实现、人工智能应用产品集成实现。 二、培训内容 培训方向: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人工智能平台产品实现、自然语言及语音处理产品实现)(初级) 培训形式: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培训学时:64学时(线上32学时,线下32学时)。 培训内容:依照国家职业技术技能标准和教材(职业编码2-02-10-09)。培训教材:《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初级)》一套。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 2025年4月2日起,每满50人滚动开班。 培训地点: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方兴路88号)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崇技北楼一楼软件工程系(石家庄市正定新区天宁路226号) 四、培训及考核对象要求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培训,取得初级培训学时证明后可申报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考核。 (一)取得技术员职称。 (二)具备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在读的应届毕业生)。 (三)具备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职业技术工作满1年。 (四)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五、培训收费标准 培训费用:2980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费、实训平台使用费)。参训学员线下培训的食宿和交通费自理。参训学员报名汇款后,由河北省国际信息技术交流协会统一开具发票。 六、报名方式 联系人:仇老师、王老师、张老师 联系方式:0311-85212115 13643212403,13833183505,17103153777 七、培训证书及政策支持 (一)学员完成培训内容和学时并经考核合格后,可获得河北省国际信息技术交流协会颁发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合格证书》。 (二)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的培训学时可登记为继续教育专业课学时,作为年度考核、晋升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三)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学员,符合条件的可申报相应专业技术等级考核,经评价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考核合格,可取得评价机构颁发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 (四)职称贯通,获得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可直接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河北省国际信息技术交流协会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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