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基础学历: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5)取得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取得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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